• slider image 256
:::
小教甄選 沈筱娟 - 教師甄選 | 2021-08-06 | 點閱數: 372

臺南市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110學年度英語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7 月 9 日公告編號 179056 。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8 月 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0944636 號函。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代理職缺: 控管缺

三、錄取名額: 正取 1名,備取 1 名

四、聘期:110/08/30-111/07/01

五、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3.聽、說、讀、寫皆達到相當於 CEF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4.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4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5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一、一次公告時間110年 8月 6日(星期五)至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nt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第3次、第4次、5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次報名時間

110年 8月 6日(星期五)至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時~下午 4 時

(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報名時間

110年 8月 13日(星期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報名時間

110年 8月 17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次報名時間

110年 8月 19日(星期四)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次報名時間

110年 8月 23日(星期一)~8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導處,電話:6562904#1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四、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備妥有關報名文件及證件,將電子檔寄至  nanzih2020@gmail.com信箱,並來電教導處確認。相關證件請於甄試當日攜帶正本檢驗。

  •  

一、日期:

第 1甄試日期

110年 8月 12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2甄試日期

110年 8月 16日(星期一)上午 9(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3甄試日期

110年 8月 18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4甄試日期

110年 8月 20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5甄試日期

110年 8月 25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  06-6562904#102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五年級英文(版本及單元自選,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5分鐘。(第 14分鐘響鈴 1 次,第 15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請全程使用英語。

二、口試(40%):每人 10分鐘。以雙語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

   績給考生。

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8月 12日(星期四)下午2

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8月 16日(星期一)下午2

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8月 18日(星期三)下午2

第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8月 20日(星期五)下午2

第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年 8月 25日(星期三)下午2

 

 

二、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成績複查

110年 8月 12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第 2次成績複查

110年 8月 16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第 3次成績複查

110年 8月 18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第 4次成績複查

110年 8月 20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第 5次成績複查

110年 8月 25日(星期三)下午3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分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8月 12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

第 2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8月 16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

第 3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8月 18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

第 4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8月 20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

第 5甄選結果公告

110年 8月 2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10年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第 5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網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