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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24 | 點閱數: 138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1 號函及同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 影本各 1 份。 二、修正後之 114 年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 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各機關同仁如 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不再重新印製。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23 | 點閱數: 109
說明:依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631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13 | 點閱數: 19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3520B 號函 辦理。 二、查退撫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退 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 計,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依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 實際繳付日數計算。……六、教職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後, 曾任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年資或前條第 1 項 第 1 款規定之公立學校代理兵缺年資,得於轉任到職支薪之 日起 10 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 撫基金費用本息。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 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 職員之繳費標準,換...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04 | 點閱數: 190
說明: 一、依總處 114 年 5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884 號函辦理,並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為促進公教員工瞭解各項福利服務措施,請各機關協助於 適當場合宣導旨揭一覽表、短片及懶人包,並於新進人員 報到時提供一覽表供其參考。 三、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 tainan.gov.tw/)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總處全球 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政策/友善家庭服務 (https://www.dgpa.gov.tw/eserver/submenu?uid=440), 及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 (ht... 觀看完整文章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04 | 點閱數: 115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5 月 5 日府性平字第 1140664304 號函辦理。 二、相關附件請至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區下載/。
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6-02 | 點閱數: 171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4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40557027 號函諒達。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規定辦理,申請前務必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5-29 | 點閱數: 91
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二、檢送「114 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 1)及「114 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 2)各 1 份。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5-23 | 點閱數: 89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 且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 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 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 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5-05-23 | 點閱數: 116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4 年 5 月 1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041480B 號 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